2015年8月25日公告,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9,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同意深圳利亚德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此次为了支持两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将加强对两子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的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2015年8月25日公告,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9,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同意深圳利亚德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此次为了支持两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将加强对两子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的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