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了《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将通过城市街区的有效整治,实现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
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内容包含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面三大类,涵盖道路沿线、环境卫生、街区绿化、施工工地、老旧小区、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服务设施、建筑立面、附建设施、建筑屋顶等内容。
其中,在照明设施方面,城市主要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应达到100%,亮灯率≥98%。同一条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要统一、整齐、协调。路灯、装饰灯等照明设施不得追求豪华、精美,脱离实际功能,造成浪费。
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按照重大节庆模式、节假日模式和平日模式设计、管理景观照明。城市照明应节约能源,采用高效、节能、美观的照明灯具及光源,符合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要求,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避免造成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