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新闻中心注意到,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3月10日消息显示,2021年3月9日,美国Wangs Alliance Corporation d/b/a WAC Lighting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LED景观照明装置及其组件(LED Landscape Ligh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了其专利权。
美国CAST Lighting LLC, Hawthorne、中国广东深圳市万家照明有限公司(Shenzhen Wanjia Lighting Co., Ltd. d/b/a WONKA)、美国cBright Lighting, Inc.、美国Dauer Manufacturing Corp.、美国FUSA Corp.、美国Lumien Enterprise, Inc. d/b/a Lumien Lighting、中国江苏舒适照明有限公司(Jiangsu Sur Lighting Co., Ltd.)为列名被告。
“337调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是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其他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而展开的指控调查。通常在指控发起第12个月左右完成初步裁决,在16-18个月出最终结果,耗费的时间周期长,受指控方诉讼金额动辄百万元。
337调查可以跨越国界,只要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即使有中间厂商,同样面临被告风险。一旦被告不应诉,被作出缺席裁定,申请书中的相关指控就会被认定为真实,USITC可以立即采取排除令、停止令、没收令等措施,禁运该产品或预装该产品的设备。
常规的反倾销调查后果为额外加征关税,相对而言,337调查更是一剂猛药,一旦败诉,中国产品可能永远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337调查是美国企业一直有使用的、削弱其它国家企业竞争力的手段之一,因此常被视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腕。
资料显示,中国江苏舒适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5月27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LED灯及其系列灯管产品、照明器具设计、制造等,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北美、东欧、西欧市场。深圳市万家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主要生产大功率LED灯具,外贸出口市场主要面向东南亚、美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本次被337调查,将对其业务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美国337调查对中国照明企业而言并不陌生,事实上,这不是中国照明企业首次遇337调研制裁。早在2019年4月30日,美国Lighting Science Group Corporation(又称“美国照明科学集团公司”和/或“LSG”),偕同其两个美国子公司(Healthe, Incorporated及Global Value Lighting“GVL”)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10组被告公司(其中两组被告为中国企业: 厦门立达信及其美国公司,木林森含朗德万斯),侵犯其8个美国专利,并要求普遍排除令的救济(即,只要是侵犯专利的产品,都不能进入美国,不论是否是此次的涉案被告公司)。2018年3月27日,美国UltravisionTechnologie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灯驱动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诉企业。
有业内人士认为,被起诉的企业,如果想继续在美国的业务,要么应诉,要么和解。最重要的是,当前LED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在产品专利方面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