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经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第8号公告,2022年10月1日即将实施《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条例共八章,四十五条,其中规定了:
第二条第(三)城镇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镇照明的照明器具以及配电、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以及移交政府管理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检测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城镇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以及地方节能和环保有关技术规范,支持采用新光源、新材料、新技术,推进城镇照明设施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照明设施不得采用低效照明产品。
第三十三条 纳入城镇照明智能化监控系统并实行集中启闭控制的,或者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开启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